雷連莉:論台包養網站比較被害人的量刑介入——以經歷性應當為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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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對的熟悉被害人介入量刑和科罰應當性之間的關系,對增進量刑公平具有主要意義。經歷性應當作為科罰應當實際之一種,其公理不雅念根據是社會配合體對犯法人的可訓斥性具有共鳴性的公理直覺。被害人介入包養網 量刑是經歷性應當的感性吁求,可證實犯法人的可訓斥性,促進社會配合體公理直覺天生,應用恢復經過歷程完成公理。經歷性應當為在量刑實行中對的看待各類被害人原因供給了領導。

【要害詞】經歷性應當;配合體公理直覺;可訓斥性;被害人;量刑

2010年10月1日,由最高國民法院、最高國民查察院、公安部、國度平安部、司法部結合簽發的《關于規范量刑法式若干題目的看法》(以下簡稱《量刑法式看法》)在全國開端試行。《量刑法式看法》第四條規則,當事人和辯解人、訴訟代表人可以提出量刑看法,并闡明來由。這意味著我國答應作為當事人的被害人介入量刑運動。但要真正施展被害人在量刑法式中的感化,必需處理被害人介入量刑的合法性題目。之前,學者年夜多從法式的角度提出各類支撐被害人介入量刑的來由。然則,在實體上被害人介入量刑與科罰應當性之間關系若何,卻鮮有說起。好比,在科罪量刑的時辰,被害人的量刑看法真的值得斟酌嗎?罪惡的嚴重水平能否與被害人的小我特徵或客觀感觸感染相干?詳細點說,假定出于雷同犯意的統一犯法行動,形成完整雷同的犯法成果,能否由於被害人的成包養網 分、性別包養 、年紀、財富等特徵分歧,或許被害包養 人(包含被害人的家眷)對犯法的感觸感染、犯法人包養網 的立場分歧而遭到分歧的處分呢?“只需不處理被害人介入量刑與包養 科罰之應當性的關系,被害人介入量刑便能夠成為司法不公的遮羞布。”[1]對的熟悉被害人介入量刑和科罰應當性之間的關系,切磋被害人量刑看法所牽涉的各類原因在量刑時需若何予以斟酌,這是被害人介入量刑不成回避的題目。

一、經歷性應當:一項量刑分派準繩

應當性(Desert,Deservedness),又稱“應得處分性”,底本指淵源于報應主義論證科罰平衡的實際,“Desert”一詞的寄義就是指應得的獎賞或許處分[2]。在刑法的語境中,所謂科罰應當就是指根據主體行動的性質、嚴重性水平以及斟酌主體的外部本質和內部周遭的狀況而應得的和相當的獎賞或許處分[3]。

(一)科罰應當三種實際界分

跟著犯法學以及刑法成長的影響,科罰應當能否應當作為科罰分派準繩,爭議頗年夜。有人以為科罰應當過于無情、刻薄,有人以為它不品德,有人以為不實在際等等。對此,美國賓夕法尼亞年夜學法學院傳授(Paul H.Robinson)經由過程將科罰應當三分的視角對以上質疑停止了逐一回應。依之,科罰應當區分為三種實際:報復性應當(Vengeful Desert)、道義性應當(Deontological Desert)和經歷性應當(Empirical Desert)[4包養 ]。

報復性應當聚焦于“犯法所形成損害的水平”,以為科罰包養 應該與犯法行動所形成的傷害損失相婚配,這是一種同態復仇式的應當。報復性包養 應當從科罰知足報應公理的角度動身,尋求罪與刑的盡對同等。由于報復性應當所誇大的罪與刑之盡對同等過于幻想化,偏離了社會對公理的懂得,是以要支出損壞品德信用的犯法把持價格,是一種無限的應當性實際。

道義性應當聚焦于“犯法人的可訓斥性”,以為科罰應該與犯法人的可訓斥性相婚配,它源于先驗的道義不雅念。道義性應當從科罰的功效動身,追蹤關心犯法人的可訓斥性在以後科罰包養網持續體中的位序,尋求罪與刑的絕對同等。道義性應當提出了自力于個別或許配合體的純潔公理準繩,具有了最年夜限制的品德性和普適性,但由于道義性應當之公理論證過于純潔和抽象而致該實際不具有可操縱性。

經歷性應當和道義性應當一樣,聚焦于“犯法人的可訓斥性”,但在權衡科罰時并非根據先驗的道義不雅念而是依附配合體公理直覺。經歷性應當著眼于盡量削減已然之罪,經由過程對配合體的公理直覺停止經歷性總結而得出某一犯法人的可訓斥性在科罰持續體中的適當地位,意圖經由過程對犯法行動施加社會影響來規范社會大眾的藍玉華轉身快步朝屋子走去,沉著臉想著婆婆到底是醒了,還是還在昏厥?行動,是以該實際具有把持犯法效能,有很強的操縱性和實效性。這也使得經歷性應當演變為一項科罰分派準繩并供給科罰裁量之方式,是一種適用主義的公理實際。

(二)經歷性應當實際蘊涵

經歷性應當邏輯系統可回納為:其一,犯法是一種過錯行動,具有應受訓斥性;其二,社會直覺把科罰視為公理,對可訓斥性的評價依靠于社會配合體公理直覺;其三,社會配合體公理直覺依據犯法人的可訓斥性,使其處于恰當的品級排序中,科以恰當的處分。

經歷性應當較報復性應當、道義性應當,具有以下特色:一是倫感性。經歷性應當從全部系統來看,一個很是主要的條件是犯法人的可訓斥性。經歷性應當將犯法視為一種需求在品德長進行否認性評價的過錯,“任何影響犯法人性德可訓斥性的原因都可以在判定對他停止處分時予以斟酌。”[5]經歷性應當以品德作為基本斷定罪刑關系,評價處分的尺度更為廣泛和豐盛。二是適用性。經歷性應當的焦點是處分量而不是科罰方式,依據受訓斥的水平在科罰的序列品級內停止選擇,科包養網 罰的強度不刻板,在實行方式上具有更年夜的彈性。經歷性應當還具有與其他功利主義分派準繩兼容與讓步的特徵。“假如偏離經歷主義處分的犯法把持效益確切年夜到可以或許跨越減弱刑法的品德信用的犯法把持價格,那么好心的功利主義者將愿意偏離經歷主義處分。”[6]三是實效性。經歷性應當的公理不雅念源于配合體具有共鳴性的公理直覺,這種“公理直覺”是大眾經由過程社會生涯而內化的公理性格感,能極年夜加強刑法之效率。“刑法效率的鉅細在很年夜水平上依靠于刑法在其所停止規范的人們心中的品德信用,假如分派的義務與科罰的方法與社會公理直覺分歧,那這種品德信用對于把持犯法至關主要。”[7]

經歷性應當公理不雅念的根據是配合體對犯法人的可訓斥性具有共鳴性的公理直覺。這表白經歷性應當評價處分的尺度豐盛且具有多樣性,同時也表白經歷性應當牽涉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依存關系。這為在量刑法式中考核被害人原因以及犯法人與被害人的互動關系存留了空間,為考核被害人的量刑介入供給了新的實際視角。

二、經歷性應當視角下被害人介入量刑合法性剖析

(一)證實犯法人的“可訓斥性”

美國科罰學家赫希以為,犯法具有迫害性與應受訓斥性,由于無害,所以它是社會所不盼望產生的;由于是一種過錯,它又是應受社會訓斥的[8]。經歷性應當秉承并成長了該不雅點,以為科罰應當“依據犯法人的品德可訓斥性對其科以科罰量使之處于恰當的品級排序中”[9],經由過程“品德訓斥性”這個橋梁確立罪刑關系。刑事義務的承當基本是道義,行動人的“可訓斥性”是決議科罰合包養包養網 化的主要根據。“要關懷的是包管具有分歧可訓斥性的犯法人遭到分歧的量的科罰,每個科罰都要與其絕對的可訓斥性相干。”[10]對犯法人可訓斥性的追蹤關心使得經歷性應當評價處分的尺度變得廣泛和豐盛,但凡對犯法人能發生影響的一系列原因均可用來斷定義務的鉅細。

犯法人學和被害人學的研討表白,在很多案件中犯法人與被害人是一個互動的經過歷程。是以,考核犯法人的“過錯”以及“嚴重性”,除了在科罪法式所認定的案件現實以包養 及與犯法人本身“個別義務和品德罪惡”所聯繫關係的原因外,在量刑法式中對犯法人的“品德可訓斥性”有著親身感觸感染或許說最有講話權的是被害人。犯法形成褫奪與苦楚,理應遭到嚴格的處分,而這種“褫奪”與“苦楚”,被害人領會最為深切。被害人因犯法損害而遭到毀損,其介入量刑可以反應犯法的性質和情節以及犯法人的曩昔和特色,反應犯法人經由過程犯法行動表示出來的反社會的惡劣性(格),反應犯法的嚴重性。最為主要的是被害人對犯法人的訓斥價值最具有激烈包養 的公理直覺,被害人由於犯法人的犯法遭遇了宏大的物資傷害損失和精力苦楚,這是評價犯法人“可訓斥性”的主要根據。

被害人介入量刑,便是在以往依據行動科罪的基本上,將被害人的原因斟酌此中。被害人作為犯法行動的直接損害對象,他本身的特徵以及客觀感觸感染等均能反應犯法人的“可訓斥性水平”,被害人的訴求也能表現犯法人“品德義務水平”。這也確保了“權益能夠會遭到刑事裁判或訴訟終局直接影響的主體有充足的機遇富有興趣義地介入刑事裁判經過歷程,并對裁判成果的構成施展有用的影響和感化”[11]。經由過程被害人有用地介入量刑法式論述量刑看法,輔助法官客不雅評價犯法人的“可訓斥性”,周全清楚和共享量刑信息,完成罪刑應當。“可訓斥性”是經歷性應當的主要概念,對它的判定離不開被害人的介入。充足讓被害人介入量刑的形式,剛好是可訓斥性實際在量刑範疇的吁求,可以更好地完成公理。

(二)促進“配合體公理直覺”的天生

經歷性應當誇大配包養 合體具有共包養網 鳴性的公理直覺,這為量刑“供給了一個現成的措施來處理紛歧致題目,即經由過程采納年夜大都人的看法來處理。”[12]“配合體”請求一切主體介入量刑,“不只僅對犯法人應該完成主體性之應當,對于犯法經過歷程中一切確當事人應該以行動的主體看待之。”[13]經歷性應當視一切介入報酬有品德分辨才能和倫理生涯定奪才能的主體,涵蓋品德和倫理生涯立場的定奪,經由過程對犯法人的可訓斥性停止考核,恰到好處地對犯法人的量刑做出評價。以經歷性應當為視野,司法裁判就是一個控、辯、審以及被害人等各方互動的經過歷程,司法裁判所表述的法令意義不外是假法官之口對靜態裁判經過歷程停止描寫,發生終極的“配合體的公理直包養網 覺”。易言之,法官擬定判決是“配合體公理直覺的天生經過歷程”,其描寫的是司法裁判經過歷程中介入各方的論辯及對案件的“公理直覺”,固然法官應用的是以歸納推理為主的邏輯感性,可是擬定判決的素材卻起源于介入各方。

經歷性應當對配合體公理直覺的追蹤關心,源于公理的天然退化實際。公理實在是充足不受拘束的個別在彼此的來往經過歷程中自覺構成的,包管每一個個別最年夜限制的不受拘束才幹包管個別對配合體的進獻,才幹包管公理的天然退化,而這或許也是一種公理[14]。被害人介入量刑,為量刑法式供給了一個確保被害人、原告人與裁判者等多方對話、協商、辯論、溝通而配合制作裁判的場所。被害人在介入量刑經過歷程中,提出對本身無力的量刑情節,提出對犯法人從重或從輕處分的現實和信息,就量刑品種和量刑的幅度頒發看法;原告人介入量刑證據的查詢拜訪并停止量刑辯解;查察官以量刑提出情勢提出實用量刑的品種和量刑幅度,并附詳細量刑情節及賴以提出的來由和依據;緩刑機構或社會任務者當庭頒發涵蓋各類信息的“量刑前的查詢拜訪陳述”。這些證據和信息的聚合可以對裁判構成經過歷程施加有用影響,最年夜限制地接收多方的量刑提出,尊敬多方的訴訟介入和意志表達,削減量刑判決的掉誤和誤差。

被害人代表社會多元主體之一,量刑法式中包含被害人在內的多元主體的介入,能完成控辯兩邊及被害方的對話,展示膠葛處理中各方好處博弈,加強量刑的通明度,利于法官在裁判經過歷程中,裁判檢控方以及各方當事人、包含法令個人工作群體、政治全部以及通俗大眾各方量刑信息,聽取多方對其他各方的量刑情節的舉證、質證和爭辯,提出量刑來由,并對量刑來由予以壓服與回應,完成“對話的公理”。這同時也促進了在法令法式之內社會他漫不經心道:“回房間吧,我差不多該走了。”配合體對判決的認同,回應了古代社會多元主體多元價值訴求。japan(日本)學者年夜谷實說:“刑事訴訟為國度所獨占,私家訴訟不予允許。但假如不樹立在刑事訴訟中反應被害人意思的軌制,則《刑事訴訟法》便會游離于公民之外而掉往信賴。”[15]被害人在積極的量刑介入中取得一種品德主體位置,從交涉中取得對案件公平性的認同,加強判決的威望性,使得判決成果最年夜限制表現了“配合體具有共鳴性的公理直覺”,完成量刑公正。

(三)應用“恢復經過歷程”完成公理

恢復性公理不是一種量刑分派準繩,而是一種經由過程被害人犯法人調停、審訊圈以及家庭集團會議等表示出來的科罰分派經過歷程。這種恢復經過歷程現實上是經歷性應當在起感化,由於“恢復經過歷程似乎賜與了介入者他們想要的工具,並且以一種反應非專門研究人士不雅點異樣主要的認知方法,這是恢復經過歷程的部門吸引力和勝利之地點,也是作為分派準繩的經歷主義處分的潛伏宗旨。”[16]假如恢復經過歷程的介入者對案件任何一方都很虔誠,經歷主義能夠發生的偏離就會遭到克制。“在現實操縱中,恢復經過歷程的成果能夠現實上就是經歷主義處分的準繩,并遵守大眾配合的公理直覺。”[17]

經歷性應當誇大“恢復經過歷程”的目標在于修復被犯法行動所損壞的犯法人、被害人以及社會之間的關系,因此犯法人、被害人以及社會配合介入是科罰裁量的主要方法。“某些恢復經過歷程能夠會更好地完成公理–尤其是有更多介入者而不是更少介入者的經過歷程,公理就更能夠完成。”[18]被包養網 害人與案件有著親密的關系,他們對案件有本身的見解,讓被害人介入量刑可以使被害人帶有人道顏色,盡能夠地知足被害人這類“特定人”的心思,并將其對該案件的“公理直覺”或“愛好”表達出來,進步裁判的可接收性。被害人對苦楚的敘說,能促使原告人自首,原告人在陳述與悔罪的經過歷程中也能使被害人獲得某種水平的安慰。

量刑法式中被害人的介入能使犯法人了解并懂來到母親的側翼,傭人端來了桌上已經準備好的茶水和水果,然後悄悄的離開了側翼,關上了門,只剩下母女倆一個人私下說得被害人或其遺屬精力、經濟狀態,進一個步驟熟悉到因本身的犯法行動給被害人帶來的晦氣及傷害損失,由此而斟酌積極向被害人賠還償付傷害損失、賠罪等,認罪吃法,接收裁判成果,也可以使他們取得對本身違背刑律例則的主要啟示,即看到本身熟悉和尊重的人公然否決他們的行動,心靈是以遭到震撼和衝擊,有利于其回回社會并悔改改過,也有助于消解被害人與犯法人以及社會之間的牴觸,有用把持犯法。作為法官獲取量刑證據信息和完成量刑目標主要主體,被害人取得充足機遇介入量刑經過歷程,是法官量刑獲取周全化量刑證據信息的條件,是量刑合法性的基本。被害人的量刑介入可以有用輔助追求如何的“量刑”以完成處分的總量,在可行的科罰處置方法中,追求一種最為有用的方法到達修復被害人、犯法人以及社會的好處的目標,以維護恢復價值的真正完成和沖突的真正處理。可見,被害人在量刑法式中的位置無足輕重。

三、經歷性應當視角下被害人介入量刑原因之應用

被害人介入量刑,其量刑看法不成防止會牽涉被害人的特徵、被害人的客觀感觸感染以及被害人的物資好處驅動等原因,這些原因法官若何裁量才幹完成科罰應當?這是被害人介入量刑不成回避的題目。

(一)被害人特徵與經歷性應當

被害人特徵包含被害人的年紀、性別、家庭狀態、人格、特性偏向等。被害人在量刑法式中假如提出關于被害人特徵方面的看法,正好從一個正面反應犯法人可訓斥性水平。經歷性應當請包養求量刑時以行動人的可訓斥性為聚核心,而一種行動的可訓斥性有無或鉅細與行動的實行對被害人以及社會生涯發生的負面後果的有無或鉅細,或其成長趨勢的存在與否或強弱若何有很年夜關系。針對分歧特徵的被害人,詳細犯法行動形成的負面後果及其成長趨勢是有能夠分歧的。

假定統一犯法人基于雷同的犯意實行了兩個完整雷同的犯法行動,形成的犯法成果也完整雷同,但前一犯法行動的被害人甲是未成年女性,后一犯法行動的被害人乙是成年男性。那么,對甲實行的犯法行動的可訓斥性水平比對乙實行的犯法行動可訓斥性水平要年夜,對甲實行的犯法行動應獲得比對乙實行的犯法行動更重的處分。由於,配合體的公理直覺會以為:盡管是異樣的犯法行動,但該犯法行動使甲的心思發生了更年夜的惡感情感,甲心思上原有的價值均衡因犯法行動沖擊而掉衡的嚴重水平跨越了乙。假如判決正確表現了被害人特徵所反應出來的犯法人之應受訓斥性,這種判定必定會為刑法博得品德信用,同時被害人也會取得安撫與安慰,對潛伏的犯法人來說也很有用力。“只要并且只能在刑事司法系統在大眾中取得其是可托賴的品德威望的信用時,該系統的很多特定的犯法把持力才有用。”[19]由此,法官應依據被害人的特徵考量配合體對犯法人可訓斥性的判定,在不受拘束裁量權范圍內對犯法人停止對的量刑,這也恰是經歷性應當實際在量刑法式的應用與表現。

(二)被害包養網 人客觀感觸感染與經歷性應當

被害人因遭到犯法行動的損害會發生良多客觀心思感觸感染,如異常惱怒、仇恨、體諒或是寬容等。假如被害人基于仇恨的感情或報復的心思提出對行動人判處重刑的看法,法官能否應該采納呢?

普通以為,原告人的犯法行動得不到被害人體諒緣由能夠是復雜的,但最基礎的一點是原告人的犯法行動極年夜地損害了被害人的情感,致使被害人遭到的精力損害或許物資喪失難以獲得安撫,所以被害人才會發生異常惱怒的情感,也才會提出對原告人從重處分的看法。這種未獲得被害人體諒的犯法行動凡是包養 會致社會配合體的心思發生較年夜水平的惡感情感,較年夜水平地抬高、損毀大眾對強力維護下的安寧、正常生涯次序以及對規范的服從和敬畏。在經歷性應當看來,這種情形下被害人提出從重處分的看法闡明原告人的可訓斥性還難包養網 以加重,在量刑時不該對其從輕處分。

假如被害人及其大眾基于報復請求重罰的心思得不到知足,其晦氣影響將是顯明的。依據經歷性應當實際,科罰的實用假如偏離了大眾對恰當刑法的直覺,對大眾以為道義上該罰的行動未能受罰或重罪輕罰,則會招致刑事司法本身品德信用的損失,而后上升為刑事司法體系操行領導上的缺掉,繼而大眾會發生一種對刑事司法體系各個方面的廣泛鄙夷和對一切規定的廣泛猜忌,以及對判決和改正經過歷程停止對抗而不是介入溫柔從,犯法人反而會遭到鼓舞。反之,假如判決與包含被害人在內的大眾的品德原則相合適,大眾則會更偏向于把法令視為合法的品德威望,防止被害人向犯法人轉化的同時,促使人們遵從于法令這個品德威望。由此,被害人客觀感觸感染牽涉被害人及其大眾公理直覺,法官應謹慎地在大眾的恰當直覺范圍行家使裁量權,削減與社會公理認知的偏離,包管量刑的恰當性,進步量刑的社會後果。

(三)被害人物資好處驅動與經歷性應當

被害人作為犯法行動的蒙受者,除了請求處分犯法人,更有請求取得賠還償付喪失的愿看。假如被害人不是出于對原告人犯法行動的體諒,而是出于為了獲得原告人物資抵償的目標,無法向法院提出對原告人從輕處分的懇求。對于如許的懇求量刑時應當若何考量呢?

從經歷性應當角度來看,配合體在判定犯法人能否該受訓斥是憑直覺所依靠的公理理念,斷定配合體公理直覺最靠得住的方式是給出一系列的現實情形,這些情形基于異樣的基礎現實,但每一種情形都有一點變更,變更惹起的分歧點便是影響配合體判定能否該受訓斥的原因。對于被害人物資好處驅動這種情形,原告人雖做出了對被害人停止賠還償付這一現實,但這種賠還償付因原告人的客觀立場分歧影響配合體對原告人可訓斥性的判定。假如原告人是出于自動、積極的立場賠還償付被害人物資喪失,且獲得了被害人的體諒,這表白原告人具有真摯悔罪的立場,隱蘊的是原告人可訓斥性較低,故在量刑時應該斟酌這一原因賜與原告人從輕處分。假如原告人出于勒迫、強迫的目標,闡明原告人沒有悔罪的目標,不單沒有在精力上使被害人得以安撫甚至會使被害人在精力上遭到二次損害。對于如許的情形,不該對其從輕處分。

假如不斟酌原告人客觀立場之差別,賠包養網 錢即弛刑,其后果將會嚴重減弱刑法在大眾中的品德信用,并形成對之后犯法把持的嚴重傷害損失。在經歷性應當看來包養網 ,被害人盡不該該被放在如許一種情境中,即要么選擇取得公理,要么選擇取得賠還償付[20]。應用被害人的生涯逆境使其批准賠錢即弛刑這種設定只會使其再一次受益。由此,被害人的物資好處驅動影響科罰的裁量,法官外行使不受拘束裁量權時需從社會配合體共鳴性公理直覺的角度考核原告人的客觀立場,正確量刑。

總之,公平地實用科罰離不開被害人的介入。假如不處理被包養 害人介入量刑與科罰應當性的關系,被害人介入量刑或許也只能表現法式意義上的價值,對量刑的實體成果影響甚微。是以,有需要從實體上厘清被害人介入量刑的合法性,推動量刑規范化改造,保護司法公平和威望。

雷連莉,湘潭年夜學法學院博士生,湖南科技年夜學法學院講師。

【注釋】

[1]劉軍:《被害人介入量包養 刑的實際與實行》,載《法學論壇》2009年第6期,第69頁。

[2]安德魯·馮·赫希:《已然之罪仍是已然之罪》,中國查察出書社2001年,第33頁。包養網

[3]劉軍:《論罪惡的應當性》,載《法學論壇》2011年第1期,第126頁。

[4]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中國國民公安年夜包養 學出書社2009年,第146頁。

[5]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149頁。

[6]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245頁。

[7]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155頁。

[8]Von den Hirsch.Past of Future Crimes:Deservedness and Dengerousness in the Sentencing of Criminals.New Brunswick and London Rutgers University Press,1987,p.52.

[9]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185頁。

[10]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167頁。

[11]陳瑞華:《刑,夫妻二人行禮,送入洞房。包養 事審訊道理》,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7年,第61頁。

[12]保羅H.羅賓遜:《刑法包養網 的分派準繩》,第175頁。

[13]劉軍:《論罪刑之應當性》,第128頁。

[14]劉軍、劉丹楓:《罪惡應當:從準繩到方式的嬗變》,載《法令方式》(第11卷),山東國民出書社2011年,第245頁。

[15]年夜谷實:《犯法被害人及其抵償》,載《中國刑事法雜志》,2000年第2期,第121頁。

[16]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229頁。

[17]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230頁。

[18]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231頁。

[19]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188頁。

[20]保羅H.羅賓遜:《刑法的分派準繩》,第2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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